返回首頁

申請資格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申請人可申請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年齡要求

申請人提出淨資產審查申請時須年滿18歲或以上

適用範圍

  • 外國國民(阿富汗、古巴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國民除外)
  • 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
  • 台灣華籍居民

淨資產要求(2025年3月1日起優化)

申請人須在提出淨資產審查申請日期前六個月(優化前為兩年)的整段期間內,持續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於3,0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淨值的淨資產或淨資本。

新增:與家庭成員共同擁有的資產中由申請人絕對實益擁有的份額可獲考慮

其他要求

  • 沒有不良入境記錄,符合一般入境及保安規定
  • 有能力為自己和受養人提供生計及住所,而無須依賴投資收入或香港受僱收入
  • 可攜帶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受養子女

投資要求

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

投資金額分配

3,000萬 最低投資總額 港元
2,700萬 獲許金融資產及/或房地產 港元
300萬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 港元(由港投公司管理)

獲許金融資產

最少2,700萬港元可投資於以下任何組合
  • 以港元或人民幣交易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 以港元或人民幣交易的聯交所上市債務證券(包括中國財政部和內地地方政府在港發行的債務票據)
  • 香港特區政府、外匯基金等機構發行的債券
  • 由認可機構發行以港元或人民幣計價的存款證(投資上限300萬港元)
  • 由認可機構發行以港元或人民幣計價的後償債項
  • 證監會認可基金、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相連壽險計劃
  • 開放式基金型公司
  • 私人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和私人有限合夥基金(總投資上限1,000萬港元)
  • 根據《有限合夥基金條例》註冊的有限合夥基金的擁有權權益

房地產投資

總投資上限:1,500萬港元

非住宅房地產

  • 商用及/或工業用途非住宅房地產
  • 寫字樓、商業樓宇、零售用單位
  • 工廠大廈的樓花

住宅房地產(投資上限:1,000萬港元)

  • 在香港的住宅房地產(包括樓花)
  • 單一物業成交價須為3,000萬港元或以上
  • 購入完成日期須為2024年10月16日或之後
注意:房地產須由申請人本人名義擁有,或由其名下的獨資企業或其擔任唯一股東的公司擁有。不包括土地及部分用作住宅用途的多用途房地產。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

必須投資:300萬港元
  • 由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港投公司)成立和監督
  • 投資於科技創新發展領域
  • 設有鎖定期
  • 支持創新科技行業和香港經濟長遠發展
鎖定期滿後可退出,實際退出時間將因應市場流動性及基金經理投資變現策略進行安排。

2025年最新優化措施

2025年3月1日起生效

淨資產審查優化

  • 證明期從兩年縮短至六個月
  • 與家庭成員共同擁有的資產中由申請人絕對實益擁有的份額可獲考慮

透過家族投資控權工具持有資產

  • 透過申請人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可計入合資格投資金額
  • 該公司須在香港成立或登記
  • 須由具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
  • 與家族辦公室稅務寬減制度產生協同效應

申請流程

從申請到獲批的完整流程

1
第一階段

淨資產審查

向投資推廣署申請。聘請執業會計師核實淨資產,提交淨資產審查網上申請表格及相關證明文件。投資推廣署核實後發出審查證明書。

所需時間:視審查複雜程度而定
2
第二階段

入境申請 – 原則上批准

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在審查證明書有效期內提交入境申請,獲「原則上批准」後發出簽證/進入許可。申請人可以訪客身份來港逗留不多於180天作出已承諾的投資。

所需時間:約4-6週
3
第三階段

投資規定審查

向投資推廣署申請。在180天期限內完成3,000萬港元投資,聘請執業會計師核實投資,提交投資規定審查網上申請表格及投資證明文件。

所需時間:視投資完成速度而定
4
第四階段

入境申請 – 正式批准

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在審查證明書有效期內提交證明書,獲「正式批准」後,申請人及受養人一般獲准在港逗留不多於24個月,條件是須持續符合計劃規定。

所需時間:約4-6週
5
第五階段

投資管理規定審查(續簽前)

向投資推廣署申請。在24個月逗留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申請,提交投資管理規定審查申請,投資推廣署核實投資持續符合規定後發出審查證明書。

建議提前3個月開始準備
6
第六階段

延長逗留期限(續簽)

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在逗留期限屆滿前提交延長逗留期限申請及投資管理規定審查證明書,入境事務處審批後一般給予延長逗留期限不多於三年。

續簽模式:2+3+3年
7
第七階段(7年後)

永久居留或無條件限制逗留

永久居留:在香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可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無條件限制逗留:連續不少於七年符合計劃的投資管理規定(但未符合連續通常居住要求),可申請無條件限制逗留。獲批後可自由處置投資資產。

計劃數據(截至2024年12月)

首10個月申請情況

~7,000 接獲查詢(宗)
800+ 接獲申請(宗)
733 已獲核實符合淨資產規定
240億+ 預計為香港帶來投資金額(港元)

我們的服務

全程協助服務,助您順利取得香港身份

房地產投資專業服務

協助CIES申請人把握香港優質房地產投資機會

  • 商業樓宇:核心商業區優質寫字樓
  • 零售物業:高人流商圈零售單位
  • 工業物業:新型工業大廈及科創園區
  • 住宅物業:3,000萬港元或以上優質住宅

前期諮詢評估

為您提供專業的申請前評估服務

  • 免費評估客戶綜合情況
  • 分析淨資產構成及優化建議
  • 制定個性化申請策略
  • 投資組合規劃建議

專業資源對接

連接您所需的專業服務資源

  • 推薦執業會計師
  • 推薦合資格金融中介機構
  • 專業身份規劃諮詢資源
  • 申請流程全程跟進資源

投資執行階段

房地產投資全程服務

  • 物業搜尋及篩選
  • 市場分析及估值
  • 購買談判及法律支持
  • 產權登記及手續辦理

續簽及後續服務

持續支持您的香港身份之旅

  • 投資管理規定審查協助
  • 定期投資組合檢視
  • 續簽申請全程支持
  • 永居/無條件逗留申請協助

增值服務

一站式出海業務支援

  • 香港銀行開戶協助
  • 子女教育規劃諮詢
  • 稅務規劃建議
  • 大灣區商業機會對接

常見問題

關於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常見疑問

計劃推出前購買的資產可以計入嗎?

不可以。只有2024年3月1日或之後購入的資產才可計入符合最低投資門檻的要求。

投資期間可以更換投資資產嗎?

可以。投資者可自由在不同獲許投資資產類別之間轉換投資,但必須把出售原先資產所得的全部收益再作投資。

申請人可以在香港工作嗎?

可以。申請人可在港工作、擔任職位、自僱工作或與他人合辦業務。

續簽需要繼續投資嗎?

不需要追加投資,但須持續維持3,000萬港元的投資,不可提取資金。

何時可以撤回投資資金?

獲得永久居留或無條件限制逗留批准後,可自由處置按本計劃投資的獲許投資資產。

房地產投資有什麼限制?

房地產總投資上限為1,500萬港元;住宅房地產投資上限為1,000萬港元;住宅物業單一成交價須達3,000萬港元或以上;購入完成日期須為2024年10月16日或之後。

300萬港元投資組合何時可以取回?

設有鎖定期,鎖定期滿後可退出,但實際退出時間將因應市場流動性及基金經理投資變現策略進行安排。

開啟您的香港身份之旅

我們提供免費初步評估,助您了解申請資格及制定最佳投資方案

免費初步評估
個性化投資方案
房地產投資機會介紹
申請流程詳細解說
立即預約諮詢